“也许吧。”

“她说你写得很好。”

“我觉得她没什么可供比较的对象。”

布基没有追问下去:“今天上午我打算带她去买东西,给你点时间做你的事情。你需要新假发,她需要一些女性用品。不止染发膏。”

“你们已经商量过了?”

“事实上,是的。我通常5点起床——主要看膀胱几点叫醒我——放完水我出来抽烟,她已经在外面了。我们一起看日出。稍微聊了聊。”

“她看起来怎么样?”

布基朝唱歌的声音摆摆头:“听上去怎么样?”

“似乎不错。”

“我也这么认为。我们说不定会开车去博尔德,那里的选择更多。回来路上跑一趟里奇二手车店。看看他都有什么。也许在快手安迪吃午饭。”

“万一他们也在找你怎么办?”

“在风口浪尖上的是你,比利。我猜他们会在纽约找我,可能还会去皇后区我妹妹家问一声,然后就当我是失踪了。”

“希望你说得对。”

“说起来,我们还是先去一趟野牛交易所或者粗痞服装店吧。我要买一顶牛仔帽,拉下来盖住耳朵。咿哈!”布基摁灭手里的烟头,“知道吗?她觉得你无所不能,像是公猫的睾丸。”

“希望她的原话不是这么说的。”

卫生间里,淋浴还在哗哗冲水。她依然在唱歌,这是个好兆头,但比利猜她肯定觉得无论怎么洗都洗不干净。

“其实呢,”布基说,“她说你是她的守护天使。”

2

半小时后,卫生间里的蒸汽已经散去,比利正在刮脸,艾丽斯来到门口。

“你不介意我去吗?”

“当然不介意。玩得开心,保持警惕。当收音机震得你牙齿哗哗响,不要不敢让他把音量调低点。每次电台一放克里登斯清水乐队或扎帕,他就要把声音开到震天响。他这个习惯恐怕改不了。”

“除了我的染发膏和你的假发,我还想买两件裙子和上衣。一双网球鞋。还有内衣,不那么……”她的声音小了下去。

“不是你什么也不懂的叔叔会在十万火急的时候随手帮你拿的内衣。别怕伤害我的感情。我能接受。”

“你给我买的也挺好,但我还想要更好的。另外还有胸罩,总不能一直穿一条带子打结的这件吧。”

比利忘记了。就像蒙迪欧的车牌。

尽管布基在门廊上边抽烟边喝橙汁(比利不知道他怎么能忍受这个组合),艾丽斯还是压低了声音:“但我没钱了。”

“让布基买,我会和布基算的。”

“你确定?”

“确定。”

她抓住他没拿剃刀的那只手,使劲捏了一下:“谢谢你。为了你做的一切。”

她感谢他,这一方面很疯狂,但另一方面也完全合理。换句话说,是个悖论。他没有这么说,而是说不用客气。

3

8点15分,布基和艾丽斯开切诺基出门。艾丽斯化了妆,脸上的淤青不见踪影。其实就算不用遮瑕霜,淤青也几乎看不出来了,比利心想。她和特里普·多诺万的约会已经过去了一周多,而年轻人的创伤总是好得很快。

“需要什么就给我打电话。”他说。

“好了,老爸。”布基说。

艾丽斯对比利说好的,但他看得出来她的心思已经上路,她和布基像普通人那样交谈(就好像她的处境有任何普通之处似的),想着她会在商店里见到什么新奇东西。也许她会试穿几件新衣服。今天早晨,这个女孩遭受过强奸的唯一证据就是淋浴的时间无比漫长。

他们离开后,比利沿着艾丽斯昨天的路线走。他在布基所谓的避暑屋停下,看了看里面。地板是没上过漆的木板,家具只有一张牌桌和三把折叠椅,但他需要什么呢?他只需要打字的软件,也许还有冰箱里的一罐可乐。

作家的生活是多么美好,他心想,然后回忆这话是谁说的。欧文·迪安,对吧?杰拉尔德塔的保安。似乎是很久以前了,上辈子的事情。也确实如此,属于他扮演戴维·洛克里奇的那段人生。

他走到小径的尽头,隔着深谷眺望对面的空地,觉得他或许也能看见艾丽斯提到的酒店。但他没有看到同样的海市蜃楼,只在酒店曾经耸立之处见到了几根烧焦的支柱。他也没有见到秃鹫。

他回去拿上MacBook Pro和可乐,放在避暑屋的牌桌上。他敞开门,采光很好。他坐进一把折叠椅,刚开始小心翼翼,但椅子似乎相当结实。他调出他的故事,往下滚到塔可把大喇叭递给翻译法里德。他正要从上次被默顿·里克特打断的地方继续写,一抬眼看见墙上挂着一张画。他起身过去仔细看了看,因为画挂在离门最远的角落——对挂画来说是个奇怪的地方,上午的阳光完全照不到那里。画里是修剪成动物形状的树篱,左边是一条狗,右边是两只兔子,中间是两只狮子,狮子背后似乎是一头牛,也可能是犀牛。画家的技法不怎么高明,动物的绿色过于肆意,不知为何画家在狮子里的眼睛里加了一抹红色,使狮子透出一股邪气。比利把画摘下来,翻过来对着墙。他知道要是不这么做,他就会忍不住去看它。不是因为画得好,反而是因为画得不好。

他打开可乐,喝了一大口,开始打字。

4

“来吧,兄弟们,”塔可说,“我们去找乐子。”他把大喇叭递给法里德,大喇叭上用记号笔写着“早安越南”,他叫法里德把平时那番话喊一遍,就是要么现在自己走出来,要么等会儿被装在裹尸袋里被抬出来。法里德喊了一遍,没人出来。通常来说,这时候我们就该喊着“我们是黑马”和“废话废话”冲进去了,但这次塔可叫法里德再喊一遍。法里德疑惑地看了他一眼,但还是照做了。还是没人出来。塔可叫他再喊一遍。

“你这是怎么了?”喇叭问。

“不知道,”塔可说,“就是觉得不对劲。首先,我不喜欢圆顶周围的那个阳台。看见没?”我们看见了,看得很清楚。阳台有一道低矮的水泥挡墙。“后面可能躲着一伙头巾佬,蹲在地上。”他看见我们瞪着他,“不,我不是吓坏了,但真的感觉不对。”

法里德的第三遍喊到一半,新上任的连长赫斯特上尉过来了,他站在敞篷吉普车里,两腿分开,好像他以为自己是该死的乔治·S. 巴顿。马路对面有三座公寓楼,两座已经完工,一座建到一半,三座楼的外墙都喷了一个大大的C字,意思是已经扫荡过了。好吧,理应是扫荡过了。赫斯特还很嫩,未必知道有时候头巾佬会溜回来,而就算在最差劲的瞄准镜里,他的脑袋也和圣诞南瓜一样大。

“你们在等什么,士兵?”他吼道,“浪费大好阳光!给我去扫荡那座该死的庄园!”

“遵命,长官!”塔可说,“再给他们一个活着出来的机会吧。”

“别费事了!”赫斯特上尉吼道,然后加速离开。

“傻逼发话了。”大脚洛佩斯说。

“好吧,”塔可说,“全体叠手。”

我们紧紧地围成一圈,曾经是热火九人组的热火八人组:塔可、丁丁、大克莱、喇叭、大脚、约翰尼·卡普斯、背着医药包的江湖大夫,还有我。我看着我们,仿佛游离在自我之外,我有时候就会这样。

我记得我听见零星的枪声。一颗手雷在背后的K区爆炸,发出一声低沉的闷响,前方某处爆了一颗火箭弹,也许是在P区。我记得听见一架直升机远远地飞过。我记得有个白痴在吹哨子,叽叽——叽叽——叽叽——天晓得为什么。我记得天气是多么炎热,汗水在我们肮脏的脸上留下一道道痕迹。还有街上的孩子们,孩子们永远身穿摇滚或饶舌乐手的T恤,无视枪声和爆炸声,好像它们根本不存在。他们结疤的膝盖跪在地上,捡子弹壳,拿回去重新装弹,然后分发给战斗人员。我记得我去摸裤带环上的婴儿鞋,但没有摸到。

我们的手最后一次叠在一起。我猜塔可感觉到了。我肯定感觉到了。也许他们全都感觉到了,谁知道呢。我记得他们的脸。我记得约翰尼的英国皮革古龙水的气味。他每天都会涂一点,定量分配,那是他的个人幸运符。我记得有一次他对我说,真男人不可能带着绅士的香水味去死,上帝不允许这种事发生。

“小的们,给我喊一个。”塔可说,于是我们喊了起来。愚蠢、幼稚——就和战争中的许多东西一样——但的确鼓舞了我们的士气。假如真有头巾佬埋伏在圆顶的大屋子里,说不定也会停下来面面相觑,琢磨我们到底在干什么,为什么要为一个半痴呆的老伊玛目 [1]幻想中的神而死。

“我们是黑马,没错!我们是黑马,没错!”

我们上下摇了一下叠在一起的那只手,然后站起来。我端着M4,M24也挎在肩上。大克莱在我旁边,SAW靠在一条胳膊上,这玩意儿装满子弹足有25磅,子弹带像领带一样挎在他肌肉发达的另一侧肩头上。

我们聚在屋前庭院的大门外。街对面没完工的建筑物投下交错的影子,把壁画变成了棋盘——孩子在一些方格里,看孩子的女人和看女人的穆塔韦 [2]在其他方格里。大脚拎着M870破门霰弹枪,这东西能把门锁轰成碎渣。塔可让到一旁,让大脚动手,但巴勃罗试着推了一把大门,门却直接向内打开了,嘎吱吱的怪声像是恐怖电影音效。塔可看看我,我看看他,两个吸引子弹的底层锅盖头只有一个念头:这他妈是搞什么鬼名堂?

塔可耸耸肩,像是在说爱谁谁吧,然后带领我们狂奔穿过前院,我们低着头,伏着身子。卵石地面上孤零零地扔着一个足球,乔治·迪纳斯坦经过时侧脚把它踢开。

我们安全穿过前院,屋子带铁栏杆的窗户里连一枪都没开。我们贴在水泥墙上,双开门两侧各4个人,沉重的木门至少有8英尺高。两扇门上刻着交叉的弯刀,底下是长翅膀的船锚,这是阿拉伯复兴社会党军队的徽标,又一个坏兆头。我扭头去找法里德,看见他在大门口没过来。他看见我在看他,于是耸耸肩。我明白他的意思。法里德有他的工作,但不是我们在做的事情。

塔可指了指喇叭和大克莱,示意他们去检查左侧的窗户。我和大脚去检查右侧的窗户。我探头扫了一眼我身旁的窗户,希望我后撤的动作足够快,免得被头巾佬轰掉脑袋,但我没看见任何人,也没人朝我开枪。我看见一个巨大的圆形房间,地上铺着地毯,有一张矮沙发、一个书架和一张被掀翻的咖啡桌,书架上只剩下一本平装书。墙上挂着一幅奔马图案的织锦。天花板和小镇天主教堂的中殿一样高,到圆顶底下足有50英尺,照进来的阳光仿佛激光,在飞舞的尘埃中如有实质。

我缩回来,换大脚过去看。我没被轰掉脑袋,因此他看得比我久一点。

“从这里看不见门,”大脚对我说,“角度不对。”

“我知道。”

我们望向塔可。我前后摆动双手,意思是有可能没问题,但不能保证。喇叭在另一侧窗户旁耸耸肩,表达了同样的意思。我们又听见几声枪响,有的远有的近,但L区没有。圆顶大屋静悄悄的。丁丁踢了一脚的足球滚到了前院的角落里。这地方很可能已经废弃了,但我不停去摸裤带环,寻找那只该死的婴儿鞋。

我们8个人在门口聚在一起。“长蛇阵,”塔可说,“谁打头阵?”

“我。”我说。

塔可摇摇头:“上次你第一个进去的,比利。别抢着出风头,也给别人一个机会。”

“我来吧。”约翰尼·卡普斯说。塔可说:“那就是你了。”这就是为什么现在我能走路而约翰尼不能。就这么简单。上帝没有计划,他抽签。

塔可指指大脚,然后指指双开门。右侧的一扇门上有个超大号的铁门闩,它伸在外面,就像吐出来的黑色舌头。大脚试了试,但门闩纹丝不动。前院对外开放,也许因为孩子们会在风平浪静的时候进来玩,但屋子上了锁。塔可朝大脚点点头,大脚端起了霰弹枪,枪膛里装着专用的破门子弹。我们其他几个人在约翰尼背后站成一列,也就是所谓的长蛇阵。大克莱站在第二个,因为SAW在他手上。塔可在大克莱背后。我是第四个。江湖大夫一如既往地站在最后。约翰尼快速呼吸,以振奋精神。我能看见他的嘴唇在动:干他妈的,干他妈的,老子干他妈的。

大脚等塔可下令,塔可一挥手,他开枪轰掉了门锁。右侧那扇门的一大块木头跟着门锁飞了出去,门向内抖了一下。

约翰尼毫不犹豫地用肩膀撞开左侧的那扇门,冲进房间,高喊:“万岁,狗娘养——”

他只走出去那一步,因为守在那一侧门背后的头巾佬开枪了,AK瞄准的不是约翰尼的后背,而是他的双腿。他的裤子像是被风吹起了涟漪。他叫了一声。很可能是出于惊讶,因为大脑还没有感觉到疼痛。大克莱倒退进房间,高喊:“兄弟们退开!”我们后退,等我们撤出火力范围,他的SAW就开火了。他把枪调成连发,而不是点射,打得门木屑飞溅,撞在门背后的那个人身上,交叉弯刀化作飞灰。头巾佬从隐蔽处掉出来,只剩下衣服维持他的人形。但他还想去抓固定在腰带上的一枚手雷。他抓住了,但手雷从他手里掉了出来,安全栓还插在上面,大克莱把它一脚踢开。我从塔可背后看见了约翰尼,他现在感觉到了剧痛。他惨叫着蹒跚而行,鲜血淌出来流到了靴子上。

“按住他,”塔可对大克莱说,然后大喊,“医务兵!”

约翰尼又走了一步,终于倒在地上。他惨叫:“我中弹了!上帝,我完蛋了!”大克莱向前走,塔可紧随其后,就在这时,他们从上方向我们开火了。我们早该猜到的。我们应该从圆顶高处灰尘中的一道道阳光看出来的,因为我们在外面没有看见窗户。那是他们在水泥墙上凿出来的射击孔,位置比较低,而武装人员就藏在阳台周围的齐腰矮墙后面。

大克莱胸部中弹,他抱着SAW踉跄后退。防弹衣挡住了那颗子弹,但下一颗子弹击中他的喉咙。塔可抬头看阳光束,然后去拿SAW。一颗子弹击中他的肩膀,另外两颗打中墙壁弹飞。第四颗子弹击中他面部下方。他的下巴转了个方向,像是装在铰链上似的。他转向我们,鲜血喷出一个扇形,他挥手命令我们退出去,然后他的天灵盖不见了。

有人撞了我一下,刚开始我还以为我背后中弹了,但紧接着江湖大夫跑了过去,他把医疗包从背后卸了下来,抓着一根背带拎在手里。

“不,不,他们在顶上!”大脚喊道。他抓住另一根背带,把医务兵拽了回来,克莱·布里格斯,也就是“江湖大夫”,现在还活着,这是唯一的原因。

子弹击中大房间的地面,打得瓷砖碎屑满天飞。子弹击中地毯,掀起一团团灰尘和纤维。织锦上冒出一个弹孔,一匹奔马胸部中弹。一颗子弹打得咖啡桌原地转圈。阳台上的头巾佬在稳定输出火力。我看见塔可和大克莱的尸体抽动不已,因为头巾佬还在朝他们开枪,也许是为了补枪,也许是为了发泄怒火,也许两者都是。但他们放过了约翰尼,他躺在地中间,血泊的面积越来越大。他惨叫得嗓子都哑了。他们很容易就能干掉他,但他们不想这么做。他们拿约翰尼杀鸡给猴看。

这一切,从大脚轰开门到阳台上的头巾佬扫射塔可和大克莱的尸体,发生在仅仅90秒内。也许还不到。事情出岔子的时候,老天从不浪费时间。

“我们必须去救卡普斯。”喇叭说。

“他们要的就是这个,”丁丁说,“他们不蠢,你也别犯傻。”

“放着他不管,他会失血而死的。”江湖大夫说。

“我去。”大脚说,他跑进门,腰弯得几乎折成两半。他抓住约翰尼防弹衣背后的钩子,拖着他往回跑,子弹落在他身体四周。他跑到头巾佬的尸体旁,一颗子弹击中他面部,来自德州埃尔帕索的巴勃罗·洛佩斯就此阵亡。他倒在地上,叛军开始拿他打靶。约翰尼还在惨叫。

“我可以够到他。”丁丁说。

“大脚也是这么想的,”喇叭说,“那些浑球很会打枪。”

他转向我:“比利,我们怎么办?呼叫空中支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