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网上找完屋子,时间才下午2点,下班似乎早了一点。现在该开始写作了。他对此思前想后,考虑了很多。刚开始他认为他会用自己的电脑来码字。用MacBook Pro意味着雇主(很可能是他的“经纪人”)能从他背后偷看,他不由得想到《1984》里的电幕 [5]。假如尼克和乔治来窥视,却没见到任何文件,他们会不会起疑心?比利认为他们会的。他们不会说什么,但这很可能会让他们认为,比利比他表现出来的更懂监控和黑客技术。

尽管MacBook Pro有可能受到监视,但他还是应该用它写作。这是个挑战。他真的能从虚构的愚钝化身角度出发,写出他自己的人生故事吗?有难度,但他认为自己说不定能做到。威廉·福克纳在《喧哗与骚动》中让一个白痴叙事,丹尼尔·凯斯《献给阿尔吉侬的花束》是另一个例子。很可能还有其他的。

比利退出自动运行的纸牌游戏,开了个空白的Word文档。他把标题起为《本吉·康普森的故事》——算是向福克纳致敬,他确定尼克和乔治都不可能知道这是在说什么。他坐了几秒钟,用手指轻轻叩着胸口,眼睛盯着空白的屏幕。

这是个疯狂的冒险,他心想。

这是我的最后一单,他心想,敲出了他为了这个时刻一直记在心中的那句话。

和我妈住在一起的男人回到家,断了一条胳膊。

他盯着这一句看了近一分钟,然后继续打字。

我都不记得他叫什么了。但他特别生气。我猜他肯定先去过医院了,因为他的胳膊打着石膏。我妹妹

比利摇摇头,改了改,这次应该比较好了。至少他这么认为。

和我妈住在一起的男人回到家,断了一条胳膊。我猜他肯定先去过医院了,因为他的胳膊打着石膏。我妹妹想烤曲奇,结果全焦了。我猜她忘记看时间了。男人回家的时候特别生气。他杀了我妹妹,但我都不记得他叫什么了。

他看着他写下的文字,觉得他真的能写出来。不止如此,他想写出来。在动笔之前,他会说,是的,我记得发生了什么,但只记得一点点。但现在不止了。尽管只写了短短的一段,他已经打开了一扇门加一扇窗。他记起了糖烤焦的气味,看见了黑烟从烤箱里冒出来,还有炉子侧面油漆剥落的痕迹,还有桌上一个茶杯里的花,他听见了孩子在外面唱“一小土豆二小土豆三小土豆四”。他记起了男人上台阶时沉重的皮靴踏出咚咚咚的声音。那个男人。他母亲的男朋友。现在他甚至记起了男人的名字——鲍勃·雷恩斯。他记起了他听见男人对他妈挥拳头的时候他在想什么:鲍勃在下雨。鲍勃的雨点浇在我妈身上了。他记起了事后她如何微笑,说他不是故意的,还说都是我的错。

比利写了一个半小时,他想像闪电似的往前蹿,但及时拉住了自己。假如尼克或乔治甚至猫王在偷看,肯定会看见愚钝化身在慢慢地写。每个句子都要挣扎一番。至少他不需要存心拼错单词;电脑在没有自动更正的错字底下标出了红线。

下午4点,他保存写完的内容,然后关机。他发觉自己在期待明天来捡起今天的进度。

也许他真是个写作的好料子。

5

比利回到米德伍德,看见一张字条用图钉钉在门上。字条邀请他去前面的拉格兰家吃烤肋排、卷心菜沙拉和樱桃馅饼。他去了,因为不想被视为不合群,但并不是很有热情,他担心他们吃完饭,喝着罐装啤酒的时候会不得不聊共产主义大学生和肮脏移民之类的。然而,他惊讶地发现保罗·拉格兰和丹尼丝·拉格兰把票投给了希拉里·克林顿,觉得特朗普让人忍无可忍——他们管特朗普叫“哭包总统”。回家的路上,比利觉得这再次证明了你不能从白背心评判一个人。

他被奈飞的剧《黑钱胜地》吸了进去,正准备开始看第三季的时候,他的手机——戴维·洛克里奇的手机——叮咚一声,表示收到了短信。是乔治·鲁索,对他关怀备至的经纪人,想知道他这第一天过得怎么样。

戴维·洛克里奇:挺好的。我写了点东西。

乔治·鲁索:那就好。我们会让你写出畅销书的。周四晚上过来一趟?7点,吃晚饭。尼克想和你聊聊。

所以尼克还在城里,多半是想戒掉拉斯维加斯。

戴维·洛克里奇:行啊。但不能有霍夫。

乔治·鲁索:保证没有。

那就好。比利觉得只要能别再见到肯·霍夫,他就可以长命百岁、死也瞑目了。他很容易就坠入了梦乡,但破晓前的某个时候,他同样容易地坠入了一个噩梦。明天他要以本吉·康普森的名义把它写下来。不过他要改掉几个名字,为的是保护那份负罪感。

6

和我妈住在一起的男人回到家,断了一条胳膊。我猜他肯定先去过医院,因为他的胳膊打着石膏。我妹妹想烤曲奇,结果全焦了。我猜她忘记看时间了。男人回家的时候特别生气。他杀了我妹妹,但我都不记得他叫什么了。他刚进门就吼了起来。我趴在拖车的地上,正在拼一个500块的拼图,拼好了的拼图会是两只小猫玩毛线球。我能闻到他的酒味,连烤曲奇的烟都盖不住,后来我得知他在沃尔特酒馆和人打架了。输的肯定是他,因为他有个黑眼圈。我妹妹

她叫凯瑟琳,但他不会用这个名字——会比较像,但不能是这个名字。凯瑟琳·安·萨默斯。死的那天只有9岁。金发。小小的。

我妹妹凯西坐在我们吃饭的桌子前,正在涂她的涂色书。再过两三个月,她就满10岁了,她盼着她的年龄能有两位数,而不是只有一位。我11岁,本该照顾好她。

我妈的男朋友在喊叫,朝着黑烟挥手,黑烟是他进门前刚冒出来的,他问你们在干什么,你们在干什么,而凯西

比利飞快地删掉最后几个字,希望这会儿没人在看。

凯西说我在烤曲奇,我猜是烤焦了,对不起。而他说你个小婊子可真蠢,我没法相信你怎么这么蠢。

他打开烤箱门,一大股黑烟冒出来。要是我们有烟雾报警器,它肯定会叫起来,但我们的拖车里没有。他抓起一块洗碗布,对着黑烟扇风。我应该起来去打开大门,但大门本来就是开着的。我妈的男朋友伸手进去拿曲奇托盘。他用的是没受伤的那只手,但洗碗布滑开了,他烫伤了那只手,曲奇饼撒了出来,曲奇是我帮凯西切出来的形状,现在撒了一地。凯西弯腰去捡,他这时就开始试图杀死她了。他挥起打着石膏的手臂冲着她的脑袋就是一下,她飞出去摔在墙上,也许她当时就死了,就像你关灯那样。也许她当时还活着,但他开始踢她,用的是他每天都穿的那双皮靴,我妈叫它摩托靴。

别踢了她要死了,我说,但他没有停下,直到我说住手你个狗娘养的没卵子的杂种别欺负人你再碰我妹妹一下试试看。然后我扑上去想撂倒他,但他一把推倒了我

比利起身,走到办公室的窗口——不,这里现在应该叫写作室。法院台阶上人来人往,但他眼睛里没有他们。他走进小厨房,想喝口水。水洒出来了一些,因为他的双手在颤抖。瞄准射击的时候,这双手从不颤抖,而是稳若磐石,但此刻它们在颤抖。不严重,但足以把水从杯子里洒出来了。他的嘴巴和喉咙里都很干,一口气喝完了一整杯水。

那段记忆完全回来了,让他感到羞愧难当。他不会删掉他企图扑倒鲍勃·雷恩斯的这句话,因为它给真相蒙上了一层英雄般的传奇色彩,而真相几乎令人无法忍受。鲍勃·雷恩斯踢他的妹妹,用皮靴踩她,踏碎了她脆弱的胸膛,乳房将永远不会从那里长出来了,而他没有扑向鲍勃·雷恩斯。比利应该照顾她的。他妈出门去洗衣房上班的时候,说的最后一句话就是照顾好你妹妹。但他没有照顾好她,而是为了保全自己的性命逃走了。

但当时他确实有这个念头来着,他心想。他回到桌边,在电脑前坐下。肯定是的,因为我没有跑向我们的房间。

“我跑向他们的房间。”比利说,从刚才中断的地方继续写。

然后我扑上去想撂倒他,但他一把推倒了我,我爬起来,跑进位于拖车尾的他们的房间,然后重重地摔上门。他立刻开始捶门,用各种各样的脏话骂我,说本吉你给我马上开门,否则我就让你后悔到恨不得没出生过。但我知道我开不开门都一样,因为他会像对凯西那样对我。她已经死了,连一个11岁的小孩也看得出来。

我妈的男朋友曾经是军人,军用行李箱搁在床脚下,上面蒙着一块毛毯。我掀开毯子,打开行李箱。箱子上有锁,但他几乎从来不锁,也许从来都没锁过。要是他锁了,我就不可能写到这里了,因为我肯定已经死了。要是他的枪里没子弹,我也一样肯定死了,但我知道枪是上膛的,因为他的枪永远上膛,以防他所谓的他妈的夜贼。

他妈的夜贼,比利心想。我的天,往事这叫一个滚滚而来。

他撞开了门,我猜到他肯定会这么做。

不是猜到,比利心想,是知道。因为那扇门只是一块纤维板。凯西和我几乎每天夜里都能听见他们做爱。还有下午——假如妈妈回家比较早。这是又一个他不会删掉的虚构细节。

他冲进房间的时候,我背靠床脚坐在地上,用他的枪指着他。那是一把M9手枪,可以装15发9×19毫米帕拉贝鲁姆子弹。那会儿我当然不知道这些,但我知道它很沉,我双手拿枪,掌根贴着胸口。他说把枪给我,你个小废物,你不知道小孩不该玩枪吗?

于是我朝他开枪了,打中了身体正中央。他愣愣地站在门口,好像什么都没发生过,但我知道打中了,因为我看见血从他背后飞出去。枪的后坐力撞在了我的胸口。

比利记得他“啊”了一声,气流从喉咙里冲上去。后来他胸骨上方多了块淤青。

而他倒下了。我走到他身旁,对自己说,我也许还要再朝他开一枪。有必要的话我会开的。他是我妈妈的男朋友,但他做错了事。他是个坏人!

“但他已经死了,”比利说,“鲍勃·雷恩斯已经死了。”

他写出来的东西很可怕,他考虑了一下要不要一股脑全删掉,但最后还是保存了。他不知道其他人会怎么想,但比利觉得挺好的。好就好在它很可怕,可怕有时候就是真相。他觉得自己现在真的是个作家了,因为这是个作家才会思考的事。埃米尔·左拉写《戴蕾斯·拉甘》的时候也许就是这么思考的,还有他写到娜娜生病、美貌衰颓的时候。

他觉得脸上发烫。他回到小厨房,用冷水洗脸,然后弯着腰站在小水槽前,紧闭双眼。回想起开枪打死鲍勃·雷恩斯,他心中波澜不惊,但想到凯西却让他内心隐隐作痛。

照顾好你妹妹。

写作很好。他一直想写来着,现在终于动笔了。非常好。但谁能猜到这会让他这么难过呢?

电话响了,吓了他一跳。是欧文·迪安,说他有个亚马逊的包裹。比利说他这就下来拿。

“老兄,这亚马逊真是啥都卖啊!”欧文说。

比利点头称是,心想你根本没法想象。

7

包裹里不是假发,尽管亚马逊的配送速度快如闪电,假发也要明天才能收到。今天收到的东西可以塞进办公室和厨房之间的门顶储藏柜,但比利不打算把东西放在那里。他在亚马逊买的物件都要带回米德伍德的黄色小屋。

他打开纸箱,逐一取出他订购的商品。一个小盒子,香港的欢乐时光有限公司出品,里面是用真人头发制作的假胡子,金色,和他订购的一顶假发是同一个颜色。有点过于浓密,到时候他会修剪一下的。他想乔装打扮,但不想显得过于显眼。接下来是一副角质镜框眼镜,镜片是平光的。这东西出奇地难买,你可以在任何一家药店买到近视眼镜,但比利的视力很好,镜片稍微有点度数就会害他头疼。他可以收紧眼镜腿,但他不会那么做。眼镜顺着鼻梁向下滑一点,会给他加上一丝学究气质。

最后是最贵的一件,所谓重中之重。是个硅胶质地的假孕肚,由亚马逊出售,生产商名叫母亲时光。这东西价值不菲,因为它可调整尺寸,能让佩戴者的孕期看起来从6个月到9个月不等。它用粘扣带固定。比利知道这种假孕肚是恶名在外的店内行窃工具,大商场的安保人员都知道要特别留意它们,但比利来这座小城不是为了小偷小摸,而且到时候戴上它的也不会是个女人。

而会是他来戴。

[1]美国剧集《正义前锋》里的角色,土老板的典型形象。

[2]美国著名爵士乐作曲家。

[3]商业解决公司(Business Solutions)的英文缩写是BS,BS也是狗屁(胡扯)的缩写。

[4]迈克尔·杰克逊的绰号之一。

[5]电幕是乔治·奥威尔的小说《1984》里一个设备,具有电视和远程监控功能,大洋国核心党员用它来监视和控制党员,防止秘密造反行动发生。

第5章

1

周四晚上,离7点还有几分钟,比利来到了尼克借住的超级豪宅。他在某处读到过,有礼貌的客人应该提前5分钟到,不能多也不能少。这次负责迎接他的是保利。尼克还是在门厅等他,这样就不会被路过的执法机构无人机拍到了——虽然可能性不大,但并非完全不可能。他把笑容调到最灿烂的一级,展开双臂把比利揽入怀中。

“今天吃夏多布里昂牛排。我找了个厨子,天晓得他在这个偏僻小城干什么,但他很厉害,你会喜欢这道菜的。还有,留点肚子。”他把比利推到一臂之外,把嗓门压低成沙哑的喉音,“听说还有火焰冰激凌呢。你肯定吃够了微波食品,对吧?对吧?”

“太对了。”比利说。

弗兰克冒了出来。他穿着粉色衬衫配领巾,头发油光锃亮的,梳成大卷小卷,在堪比埃迪·芒斯特 [1]的美人尖上面堆成一座山,怎么看都像黑帮电影里第一个被干掉的小流氓。他的托盘上有几只酒杯和一个巨大的绿色酒瓶:“香槟。酩悦香槟。”

他放下托盘,从瓶颈松开瓶塞。没有发出“砰”的一声,酒也没有喷出来。猫王弗兰奇也许不懂法语,但开瓶的技术无懈可击。倒酒的手法也一样。

尼克举起酒杯。其他人有样学样:“祝胜利!”

比利、保利和弗兰克碰杯喝酒。香槟下肚,比利的脑袋顿时有点飘忽,他拒绝了第二杯:“我开车。不想被警察拦下来。”

“这就是比利,”尼克对他的伙计说,“永远比别人早两步。”

“三步。”比利说,尼克大笑,就好像从亨尼·扬曼 [2]去世以来就没听过这么好笑的笑话。

“好的,”尼克说,“那就不喝气泡水了。我们吃饭去吧。”

真是一顿好饭,从法式洋葱汤开始,一道道菜轮番上场,直到红酒腌泡的牛肉,最后以尼克剧透过的火焰冰激凌结束。上菜的是个女人,她不苟言笑,身穿白色制服,只有甜点不是她上的。尼克雇的厨师亲自推着小车走进餐厅,接受理所应当的掌声和赞赏,然后点头致谢,转身离开。

尼克、弗兰克和保利引导交谈,话题以拉斯维加斯为主:谁在哪里玩了,谁在哪里盖楼,谁在申请赌场执照。就好像他们不知道拉斯维加斯已经过时似的,比利心想。他们很可能真的不知道。乔治不见踪影。上菜的女人送来了餐后利口酒,比利摇摇头。尼克同样摇头。

“玛吉,你和阿兰可以走了,”尼克说,“这顿饭非常棒。”

“谢谢,但我们才开始收拾——”

“我们明天会自己收拾的。拿着。把这个交给阿兰。按照我家老头子的说法,这叫车马费。”他把几张钞票塞进她手里。她嘟囔着说好的,然后转身要走。“对了,玛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