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掉他们,”蠢大个闷声闷气地说,“叫他们都他妈的完蛋。”

  他一边说,一边抬起一只脚向前,眼看就要落地了。亨利知道,只要让这家伙往前迈出一步,他就会像条挣断缰绳、扑向对手的斗狗一样,摆脱里奇·格林纳多的控制。

  但是里奇没有让他迈出那一步,那一步一旦迈出,就会引发一场大混战。他抓住蠢大个的前臂,那前臂比亨利的二头肌还要壮,长满了金红色的粗毛。“不,斯科蒂,”他说,“等一等。”

  “是呀,等一等。”邓肯说话的语气几乎有些惊恐。他瞪了亨利一眼,亨利虽然只有十四岁,却觉得这一眼十分滑稽。那是一种谴责的眼神,仿佛做错事的是亨利和他的朋友们。

  “你们要干什么?”里奇问亨利,“要我们离开这儿,对吗?”

  亨利点点头。

  “如果我们走了,你们会怎么样?还会说出去吗?”

  亨利发现了一件不可思议的事情:他几乎与蠢大个斯科蒂一样按捺不住自己。一方面,他恨不得真的挑起这一仗,恨不得高喊着大家快上!都他妈的快上!他知道朋友们会全力响应,知道他们即使被打翻在地送进医院也不会说半个不字。

  可还有那个孩子。那个哭哭啼啼的、可怜的智障孩子。等这帮大孩子把亨利、比弗、琼西(还有彼得,如果他们抓住他的话)收拾完后,他们还会收拾那个智障孩子,结果可能远远不只是逼他吃掉那团干狗屎而已。

  “不会,”他回答,“我们不会跟任何人说。”

  “该死的骗子,”斯科蒂说,“他是个该死的骗子,里奇,别听他的。”

  斯科蒂又想往前冲,但是里奇更加用劲地抓牢蠢大个的前臂。

  “如果没有谁受伤的话,”琼西用一副很通情达理的口吻说,“也就没什么可说了。”

  格林纳多瞥了他一眼,又重新看着亨利。“对天发誓?”

  “对天发誓。”亨利答应道。

  “你们全都对天发誓?”格林纳多问。

  琼西、比弗和彼得都一一对天发誓。

  格林纳多沉吟片刻,但感觉像是很长时间,然后点了点头。“好吧,去他妈的。我们走。”

  “如果他们过来的话,你就从另一条路绕过那栋房子。”亨利告诉彼得,他说得很快,因为那帮大孩子已经开始移动了。但是格林纳多的手仍然紧紧地抓着斯科蒂的前臂,亨利觉得这是一个好征兆。

  “我才不想浪费时间。”里奇·格林纳多说,那傲慢的语气让亨利恨不得要捧腹大笑……但是他竭力保持着严肃的表情。在这个节骨眼上可不能发笑。离大功告成只有一步了。他一方面不愿意接受这种结果,另一方面又欣慰得几乎要发抖。

  “你凭什么多管闲事?”里奇·格林纳多问他,“有什么了不起的?”

  亨利想把自己心中的疑问提出来——想问问里奇·格林纳多怎么能干出这种事情,而且这不是一个不需要回答的反问。那种哭声!我的上帝!但是他一言未发,他知道自己说出的任何话都可能惹恼那个混蛋,从而让这一切前功尽弃。

  眼下的情景就像在上演一支舞蹈,与你小学一、二年级时所学的几乎没有两样。当里奇、邓肯和斯科蒂朝车道走去时(他们不慌不忙地走着,竭力装出是自愿离去而不是被一帮毛头初中生吓走的样子),亨利与他的朋友们先是转过身子面对着他们,然后又一字儿排开地退回来,靠近那个只穿着内裤跪在地上的孩子,并挡住那帮人的视线。

  在那栋房子的拐角处,里奇停下脚步,看了他们最后一眼。“我们会再见面的,”他说,“要么一个个地见,要么一块儿见。”

  “没错。”邓肯跟着说。

  “你们以后要睡在氧气帐里过日子,”斯科蒂又加了一句。亨利几乎要放声大笑了。他祈愿他的朋友们不要开口——过去的就让它过去——他们也的确没有开口。这简直是个奇迹。

  里奇威胁性地最后看了他们一眼后,那伙人便转过拐角消失了。现在只有亨利、琼西、比弗和彼得跟这孩子在一起了,这孩子的身体前后摇晃着,脏乎乎的膝盖跪在地上,脏乎乎的面孔不解地对着白色的天空,上面又是血又是泪,就像一架破钟的钟面。他们一时不知如何是好。跟他说话?告诉他没事儿了,那些坏蛋已经走了,危险过去了?他根本就不会理解。哦,那哭声,真叫人难受。那帮残忍又愚蠢的孩子,对着这种哭声,他们怎么下得了手?亨利后来会明白——多少有所明白——但此时此刻,他却百思不得其解。

  “我有个方法想试一试。”比弗突然说道。

  “好呀,试吧,怎么都行。”琼西说,他的声音微微发颤。

  比弗正要上前,又转头望着朋友们,他的眼神很古怪,有几分难堪,又有几分自得,还有——没错,亨利可以确定——几分希望。

  “如果谁把这事儿说出去,”他说,“我就再也不理你们了。”

  “少废话,”彼得说,他的声音也在发颤,“如果你能让他住口,就别磨蹭了。”

  比弗站了片刻——他的脚下正是刚才里奇要那孩子吃狗屎时所站之处——然后跪了下去。亨利发现那孩子穿的居然是有着安德度斯图案的内裤,它们不仅是《夏基的神秘机器》中的角色,还是《史酷比》中的主要人物,和这孩子的饭盒一样。

  接着,比弗把这个抽抽嗒嗒、衣服几乎被扒光的孩子拥进怀里,对着他唱了起来。

  4

  还有四英里,就到班伯里……也许只有三英里。还有四英里,就到班伯里……也许只有三英里——

  亨利的脚下又是一滑,可这一次他没有机会让自己重新站稳。他完全沉浸在回忆之中,没等他回过神来,整个身子就飞离了地面。

  他背朝下重重地落在地上,巨大的疼痛使他不由得大叫一声:“啊!”粉末状的雪梦幻般地溅了起来,他的后脑勺狠狠地磕了一下,一时间眼冒金星。

  他在地上躺了一会儿没有动,留出足够的时间,让所有可能受伤的部位发出信号。他直到没感觉到任何信号时,才翻过身,按了按自己的背心。很痛,但并非剧痛难忍。十一二岁的时候,他们似乎整个冬天都在斯特罗福德公园乘雪橇玩,常常摔得比现在惨多了,可他总是哈哈大笑地爬起来。有一次,彼得·穆尔那个白痴驾驶着他的“弹力飞车”,亨利坐在后面,他们一头撞在山脚那棵松树上——所有的孩子都称之为“死亡之树”——可到头来,除了各有几处皮外伤和几颗松动的牙齿之外,两人都没有大碍。不过问题是,十一二岁已经是很多年前的事了。

  “起来吧,伙计,你没事儿。”他一边说,一边小心地坐起来。背上有些痛,但并不严重。只是吓着了。就像人们常说的,受伤的不过是你那该死的自尊而已。不过,也许还是多坐一两分钟为好。他已经争取了不少时间,也该休息一会儿了。再说,那些往事也让他心绪不宁。里奇·格林纳多,那该死的里奇·格林纳多后来离开了橄榄球队——可根本就不是因为鼻子破了。他曾经说过,我们会再见面的,亨利猜想他是当真的,但这种威胁一直没有兑现,是的,他们一直没有再见面。因为发生了另外一件事。

  那都是很久以前的事了。现在,班伯里在等着他——起码“墙洞”在等着他——而他却没有木马可骑,只有自己这可怜的双脚马。亨利站起身,拍拍屁股上的雪,就在这时,他脑海里有个声音叫了起来。

  “哎哟!哎哟!哎哟!”那声音叫道。就像是从一部音量可以调得很高的随身听里放出来的,又像是就在他脑后突然传来的枪响。他往后一个趔趄,踉跄几步,如果不是歪到从道路左侧伸出来的硬邦邦的松树枝上,他肯定又会摔倒在地。

  他从树枝中挣脱出来,耳朵里还在嗡嗡作响——不,他的整个脑袋都在嗡嗡作响。他抬腿向前迈去,很难相信自己还活着。他将一只手举到面前,发现手掌血淋淋的。嘴里也有什么东西松动了。他把手放在口边,吐出一颗牙齿。他愕然地看了一会儿,一开始想把它放进口袋,但还是压抑住这种冲动,抬手扔了出去。就他所知,还没有谁做过植牙手术,他也非常怀疑牙齿仙女会大老远来到这荒山野地。

  他说不清那是谁的叫声,但是他觉得彼得·穆尔可能刚刚陷入一摊大麻烦之中。

  亨利又凝神听了听,看是否有别的声音或念头,但是什么都没有。太好了。不过他得承认,即使没有那些声音,这显然已经成为他一生中最为奇特的狩猎之旅。

  “走吧,老兄,你能行的。”他一边说,一边继续朝“墙洞”跑去。那种出了事的不祥预感越来越强烈,而他所能做的就是让自己尽力快跑。

  去看看便盆。

  我们干吗不直接去敲卫生间的门,问问他到底怎么样?

  他真的听到这些话了吗?是的,现在没有了,但是他刚才听到了,就像听到那声痛苦的大叫一样。是彼得吗?还是那个女人?可爱的贝姬·休?

  “是彼得,”这话随着一团雾气从他嘴里吐了出来,“是彼得。”现在即使不是百分之百肯定,也是相当肯定了。

  一开始他还担心找不到跑步的节奏,可没过一会儿,就在他仍忧心忡忡时,那节奏又回来了——他急促的呼吸与有力的脚步取得一致,感觉简单而惬意。

  还有三英里,就到班伯里,他想,就可以到家里。就像那天我们送杜迪茨回家一样。

  (如果谁把这事儿说出去,我就再也不理你们了)

  亨利又返回十月份的那个下午,就像返回沉沉的梦乡一样。往事犹如一口井,他快速坠入其深处,所以起初没有感觉到有一团云正在朝他急速飘来,那既不是话语又不是思想也不是喊叫,而只是一团云,一团乌云,要去什么地方做什么事的一个东西。

  5

  比弗走上前去,犹豫片刻,然后跪了下来。智障孩子没有看到他;他紧闭着双眼,窄小的胸部一起一伏,他还在哭泣。孩子身上有着安德度斯图案的内裤和比弗那件缀满拉链的旧摩托衫都显出几分滑稽,但其他人都没有发笑。亨利只希望那孩子别哭了。他的哭声让亨利难受至极。

  比弗双膝往前挪了挪,然后把那哭泣的孩子拥进怀里。

  “宝贝的船儿是银色的梦,扬帆行天涯……”

  亨利以前从来没有听比弗唱过歌——大概除了跟着收音机哼哼之外,因为克拉伦顿一家显然不怎么去教堂。现在听到他朋友那清晰甜美的歌声,亨利不由得大为惊讶。再过一两年,比弗的声音会彻底变样,会变得平淡无奇,但是现在,在空房子背后这杂草丛生的空地上,他的声音却让他们一个个都感到震撼,感到讶然。那智障孩子也有了反应;他止住哭泣,惊奇地望着比弗。

  “它驶向最近的星辰,远离了宝贝的家。

  来吧宝贝,来吧宝贝,快回家找妈妈。

  穿过海洋越过星辰,快回家找妈妈……”

  最后一个音符飘到空中,一时间,这美丽的歌声让整个世界都停止了呼吸。亨利有一种想哭的冲动。比弗拥着那孩子,伴着歌声的节奏轻轻摇动。那孩子望着比弗,泪痕斑斑的脸上现出又惊又喜的神情。他忘了自己破裂的嘴唇、受伤的面颊、被扒掉的衣服,以及丢失的饭盒。他对比弗说着还要,还要,这模糊的字眼几乎具有无数种含义,但亨利却完全听懂了,并且知道比弗也一样。

  “我只会这个。”比弗说。他发现自己的手臂仍然搂着孩子光溜溜的肩膀,便连忙拿开。

  可是他刚拿开,孩子的脸就阴沉下来,但这一次不是因为恐惧,也不是因为要求未被满足而使性子,而完全是出于伤心。泪水从那双绿得出奇的眼睛里涌了出来,在他脏乎乎的脸上留下两道干净的印痕。他抓起比弗的手,把比弗的胳膊重新放回自己的肩膀上,说:“还要!还要!”

  比弗六神无主地看着他们。“我老妈只给我唱过这些,”他说,“我总是一转眼就睡着了。”

  亨利与琼西交换了一个眼神,然后捧腹大笑起来。他们本不该这样,很可能会吓着那孩子,弄不好他又会让人头痛地放声大哭。可他们无法控制自己。不过那孩子居然没有哭,反而朝亨利和琼西粲然一笑,露出一口洁白细密的牙齿,然后又转头望着比弗。他仍然紧紧地拽着比弗的手臂,让他搂住自己的肩膀。

  “还要!还要!”他说。

  “哎呀,该死,再唱一遍吧,”彼得说,“你会多少就唱多少。”

  比弗最后不得不又唱了三遍,那孩子才答应让他停下,才答应让其他人帮他穿上裤子和那件印有里奇·格林纳多号码的破球衫。亨利永远忘不了这动人的一幕,有时会回想起这一情景,而且往往在一些极不寻常的时刻,比如:当他在新罕布什尔大学的一次联谊会上失去童贞时——当时楼下的大喇叭里正放着《水中烟》的曲子;当他翻开报纸,在讣告栏上看到巴利·纽曼那多重下巴之上的开心笑容时;当他给父亲喂牛奶麦片,而牛奶顺着父亲的下巴流出来时——老天太不公平了,父亲才五十八岁,就患上早老性痴呆症,坚持认为亨利是一个叫山姆的什么人,总是说:“好汉做事好汉当,山姆。”每逢这种时刻,他称之为“比弗催眠曲”的这支歌就会出现在他的脑海中,使他得到短暂的慰藉。不得打球,不得玩耍。

  他们终于帮这孩子穿戴整齐,只剩下一只红色的运动鞋了。他想自己穿上,却放倒了方向。这是一位不幸的美国孩子,亨利想不明白,那三个大孩子怎么忍心来欺负他。且不说他的哭声——亨利还从来不曾听过这样的哭声——他们干吗要那么心狠呢?

  “我来帮你吧,伙计。”比弗说。

  “帮——什么?”孩子问,他那大惑不解的样子十分有趣,亨利、琼西和彼得不由得又大笑起来。亨利知道自己不该笑话智障孩子,可是他情不自禁。这孩子天生一张滑稽的面孔,就像一个卡通人物。

  比弗只是微微一笑:“你的鞋子,伙计。”

  “帮——鞋鞋?”

  “是呀,你这样可穿不上去,不是他妈的这样穿,先生。”比弗从孩子手中接过鞋子,帮他套在脚上,拉出鞋舌盖,束紧鞋带,再打上一个活结。孩子一直全神贯注地看着,鞋子穿好后,他仍然盯着活结看了一会儿,然后抬起头望着比弗。突然,他伸出双臂,搂住比弗的脖子,在比弗脸上十分响亮地亲了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