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欢这才仔细打量她手中的衣服,月白色的旗袍,袖口和襟口都绣着粉紫的梅花,格外优雅秀气。

  她微笑点头道:“真是好看,比那些老外的晚装不知漂亮上多少倍,有劳郑姨费心了。”

  “客气话。”郑姨笑着摇头,“不过是旧物而已,当初二爷送给我的六十岁生日礼物。”

  “郑姨已过六十了吗?”冷欢又是一惊,不置信地望着眼前姣好的容颜。

  郑姨微笑道:“我今年六十八,二爷都八十了。”

  冷欢惊叹:“真是看不出来。”她将手中的旗袍推回,“这么多年您还将它保存得崭新如初,定是极为珍贵的,我不能穿。”

  郑姨笑道:“我是最喜爱这件,可是这几年养得太好,穿上了难受得紧,放着又可惜,我看你比我清瘦一些,正能穿。你要是再推辞,我可就生气了。”

  冷欢拗不过她,只好换上,郑姨又从桌上的锦盒里拿出一对耳环替她戴上,白嫩的耳垂上,两颗珍珠莹润夺目,发出柔和的光。

  “宝髻松松绾就,铅华淡淡妆成。”郑姨看着镜中的她忍不住轻叹,“听风真是寻着了个宝,一看就想让人掬在手心里疼。”

  冷欢看着镜中的自己,双颊微红,她真能成为他手心里的宝吗?

  站在楼梯转角,叶听风正与一干人应酬。在人群中,他永远是最亮眼的—伟岸的身形,俊逸的面容,浑然天成的王者气势。

  “听风。”她轻唤,水眸眼波流转,成功地赢来众人的目光。

  月白色的旗袍,随意却不失精致的发髻,有些迷蒙的双眸,她似一株开得幽雅的冬梅,散发出清冷却撩人心弦的香气。

  他怔了几秒钟,静静地看着灯火辉煌里的她,眼里有讶异、惊艳及……恼怒。

  他又怎么了?冷欢有些不解。

  他向她走来,搂过她腰的那刻,俯身在她耳边低语:“我应该把你藏在家里。”

  冷欢的脸一烫,他却已撇过头,神色自若地望着人群,只是嘴边有丝淡淡的笑意。

第十一章 他的出现从来就不单纯

  大厅正中,有一位身着旧式长袍的老人,一眼望去,十分儒雅。

  叶听风领着她走过去,叫了一声 “爸”。

  老人和正在交谈的几个老外打了声招呼,便转身看向他们。

  冷欢瞥了一眼正客气离开的那几人,个个有头有脸,是常在媒体上出现的面孔。

  离得近了,才发现眼前的老人看似温文,却目光锋利,不怒自威。

  冷欢不卑不亢地对上他的视线,微笑着向他伸出手,“老先生好,我叫冷欢。”

  叶独酌眼里闪过一丝惊讶,随后一笑同她握手,“冷小姐好。”

  冷欢听出他有些口音,“老先生是上海人?”

  叶独酌爽朗一笑道:“四八年辽沈一役国军大败,上海也是人心惶惶,我当时还是个穷学生,却被误抓进军队,后来跟随着汤恩伯的部队弃上海,退厦门,去了台湾,自己又辗转至英国。我的确是上海人,如今乡音无改鬓毛衰,却还未曾回去过,冷小姐又是如何知晓的?”

  冷欢回答:“我母亲是上海人,老先生说话和她有相似之处。”

  “这么说来,我们也算半个老乡。”叶独酌笑道,“宴席开始了,你随听风坐我们旁边。”

  冷欢说了声谢谢,抬头看了一眼叶听风,他正看着她,表情深沉,却是若有所思的样子。

  晚宴开席,菜色是中西合璧,大厅也是富丽堂皇,宾客满座。

  郑姨硬是拉着冷欢坐她身边,盛情难却,冷欢便随了她,坐下才发现叶听风正好在她对面望着她,目光灼热,想起他方才的话,她脸一烫,低头避开他的视线。

  一顿饭下来,不少人走来敬酒恭贺,叶听风身为义子,也少不了替叶独酌应酬。倒是冷欢,一直安安静静地吃饭,听他们交谈,有时附和地一笑,不张扬也不腼腆,乖巧得恰到好处。

  “冷小姐歌唱得不错吧?”郑姨替她布菜,笑着低声问她。

  冷欢一愣,以为是叶听风跟她说了什么,于是诚实地回答:“大学时有在乐队唱,不过水平也就一般。”

  “那你知道《花好月圆》吗?”她又问。

  冷欢笑道:“可是红遍上海滩的那首?”

  “正是。”郑姨笑着指指厅正中放着的一把琵琶,“一会儿我抚弦,你唱曲可好?就当给二爷助兴。”

  冷欢此时才知骑虎难下,只好忐忑地应了下来。

  两人一走上场,厅内顿时安静下来。

  冷欢有些紧张,但此时不知谁竟把灯关了,只留着一盏水晶灯莹莹地照着她们,她这才平缓下来。

  浮云散

  明月照人来

  团圆美满今朝醉

  清浅池塘鸳鸯戏水

  红裳翠盖并蒂莲开

  双双对对恩恩爱爱

  这软风儿向着好花吹

  柔情蜜意满人间

  范烟桥的词,本就迤逦动人,软润小调配着琵琶声声,更是高山流水,相得益彰。

  一个淡雅脱俗、嫣然浅笑,妩媚中藏着一点叩人心扉的羞怯;一个是风姿绰约、温润娴静,素手轻拢便成珠玉之声。

  各有千秋的两人,都着旧式旗袍,发髻如云,一曲终了,竟都是福了一福,一时间,让人觉得仿佛错置时空。

  叶独酌领先拊掌而笑:“这靡靡之音,哪里也比不了上海滩十里洋场,如今旧曲新唱,叶某实在有福,冷小姐,谢谢你了。”

  郑姨笑道:“二爷只听一曲就满足了?小欢不只会唱,笔墨的功夫也是了得的。”

  冷欢唱完一路走回座位,已引得不少注目,此时更成了全场焦点。

  她望着郑姨的笑脸,有些不明白她的意思,之前跟她提起自己有习书法,却未深谈,不想她此刻又会起这个头。

  箭在弦上,却又瞥见某人悠然自得看好戏的神情,心里被一激,便开口道:“老先生可否借我文房四宝?”

  叶独酌招招手,便有一人捧着笔墨、纸砚过来。

  铺开宣纸,冷欢沉思了片刻,便蘸墨挥毫,一气呵成。

  叶独酌看了一下她写的字,不由得大赞道:“好一个长寿福!借康熙之笔,却自成风骨,小小年纪,实在不易。”

  冷欢谦虚地笑了一下,手心却出了一层薄汗。年少时游恭王府,看见天下第一福便痴迷得紧,自己练了一年,本来只是好胜之心作祟,却不知今日派上了用场。之前看了院子里几帖字,知道眼前这老人书法功夫是极厉害的,能让他称赞,也算过了这关。

  正在庆幸,叶独酌却端了酒杯看向她,“冷小姐,后生可畏,叶某谢过你的礼物。”

  冷欢此时已稍稍宽心,语气也轻松起来,“小欢虽不胜酒量,但老先生若不介意,我就陪您喝杯白酒,洋酒虽应细品,但历来中华英杰,浅酌非豪情,要的是畅快淋漓,三杯吐然诺,五岳倒为轻。”

  叶独酌大笑道:“好!好!叶某就和你干了这一杯!”

  冷欢一口气灌下手中的酒,顿时觉得胃里火辣辣的,脸上也烫起来,她看了一眼叶听风,他正冲她笑着,微带嘲弄。

  她不由得一恼,自己还不是被逼的,只好硬着头皮给他撑场面。

  “三杯吐然诺,五岳倒为轻。”叶独酌看着她,目光如炬,“冷小姐,叶某今天就允你一诺如何?来日你若有事相求,只要力所能及,我必办到。”

  此言一出,满座皆惊。

  就连叶听风心里也是一震。

  能让义父夸奖的人本来就少之又少,更别说能得他一诺。

  他看着对面的冷欢—那个女人仿佛完全没有发觉自己获了多大的殊荣,只是甜甜一笑,说了声谢谢。

  她已转过头来,微笑着看向他。今晚从一开始,她就不停地在给他制造惊喜,站在楼梯上让他瞬间心动的身影,在台上轻唱时无比娇媚的风姿,落笔挥毫时的自信,与义父谈笑风生却知进退的豪爽—不得不说,她总是能在不经意间散发耀眼的光芒。

  可纵使受人瞩目,她的目光却始终都是追随他的。无论是她局促不安,还是得心应手的时候,她总是期待着他的鼓励,他的赞赏,仿佛别人的喜恶她从不计较,她只在乎他的看法。

  这个发现让他无比满足,却又知道,这意味着什么。

  她的心里已经有了他,而且只有他。

  “都这么晚了,怎么还喝凉茶?”郑闲歌从叶独酌手里拿过杯子,微微蹙眉,“还是我中午泡的茶,你也不顾惜点自己的身子。”

  叶独酌微笑,揽过她同坐在沙发上,“郑四小姐泡的茶,能喝上就是莫大荣幸,怎么舍得浪费?”

  郑闲歌一笑,神态却未见松缓,“听风今天可有跟你提起那女孩的身份?”

  叶独酌点头道:“他告诉我之前,我就已经派人查过了。”

  “真的是那冷涛的女儿?”

  看见叶独酌默认,郑闲歌不禁叹了口气道:“我有些担心,听风的心结一天不解,他们之间怕是少不了几番波折磨难的,说起来,我倒是很喜欢那孩子。”

  叶独酌淡淡道:“我看见你让她穿了那身旗袍,就知道你的意思了,后来那些试验,也是顺水推舟。不过那女孩确实出色,那份神态气势,倒像足了你当年。”

  “不晓得为什么,我这心里总是七上八下的。”

  “年轻人的事,你急也没用。”叶独酌握住她的手,“我们只能尽力而为,关键还是得看他们自己。”

  到底是伦敦,晚上的摄政街车水马龙、灯火辉煌。

  冷欢透过车窗看着商店橱窗上各式各样的圣诞节装饰,转头冲叶听风撒娇地一笑。

  他一怔,随即让司机停车。

  夜风有些冷,他皱眉道:“你喝了酒,身上还热着,不怕下来着凉?”

  冷欢摇头,身子却凑近了他,手很自觉地放在他口袋里。

  于是迎着街一起往前走。

  “义父和郑姨都很喜欢你。”他忽然开口,目光深沉。

  “你是嫉妒我?”冷欢得意地一笑。

  “哼。”他鼻中轻嗤,“你是我的人,他们夸你和夸我有什么区别?”

  你是我的人。

  笑意忍不住偷偷爬上嘴角,她轻骂道:“厚脸皮。”

  “咦,那边有人发气球。”她指着前方,孩子般地兴奋,话音未落便跑了过去。

  粉紫粉红的心形气球在霓虹灯下闪耀着晶莹剔透的光芒,美得梦幻。

  她拿着了一个,爱不释手,转身要献宝,却一下僵在原地。

  人潮汹涌,哪里有他的身影?

  心忽然一慌,她的目光焦急地在人群里穿梭,却发现这么多面容、这么多背影,竟没有一个像他。

  那个前一刻还给她温暖体温的人,此时却消失在空气里,再也寻不着。

  她茫然地站在街头,像个迷失的孩子,孤单无助。

  这么久以来,都是一个人在路上,从来不知道害怕,也从来不敢害怕,什么时候,自己竟变得如此脆弱?

  原来在她决定停在枝头栖息的时候,就失去再次飞起来的勇气。

  恍惚中她坐在橱窗边,开始想起和他的点点滴滴:寒夜里他陪她跳的那支舞。

  无措时他教她调的那杯酒。

  给她包扎手指的那块丝帕。

  残留他气息的那件毛衣。

  雨夜为她撑起的那把伞。

  飞到她耳朵上的那只鹰。

  清晨温热的豆浆油条。

  在她挨打时挡在身前的伟岸背影。

  多少个夜里紧拥的怀抱……

  然后才发现,自己已对他那么依赖。

  不是没有尝试过去抗拒,不是没有努力地去淡忘,为何想起他时,心里竟明媚得一塌糊涂?

  秋水本无波,

  遽而生涟漪。

  涟漪有代谢,

  深情无休止。

  她低头,轻轻地笑起来,泪眼朦胧。

  要怎么说爱,又要怎么说再见?

  “起来。”淡淡的声音在头顶清晰地响起。

  她抬起头,看见他站在眼前正望着她,一时间,周围的一切都成了静止的背景,仿佛这天地间只剩他与她两人。

  我会一直站在这等你,一直等一直等。

  我不来找你,你等有什么用?

  原来他对她,亦不曾忍心。

  她站起来,双手环住他的腰,紧紧地。

  “你怎么可以把我弄丢?”她抗议,声音里满是委屈。

  “谁让你乱跑,”他托起她的脸,“一个人坐在那,在想什么?”

  “你。”

  俊颜在一瞬间闪过错愕,他的眸色忽暗。

  “想你会不会走,会不会来,会不会就从此消失。”她叹了口气,浸在雾气里的黑眸深深地望着他,“怎么办?我好像离不开你了。”

  他一怔,沉默地看着她刻意的微笑。每当那张小脸露出故作坚强的表情时,他就会害怕心底那种好像要融化了的感觉。

  他的无言让她渐渐地慌了起来,她低头退出他的怀抱,挽着他的手臂往前走。

  对街霓虹闪烁,站在十字路口,她的视线一片模糊,不知该往哪个方向走。

  天际厚重的云朵释出了积聚已久的泪,细薄的雪花飘了下来,落在她身上,加深了那分冷意。

  忽然间,泪水一颗颗地掉了下来,和着雪花,一起打湿了地面。

  “下雪了呢,我们快点回家。”她望着前方问他,不曾转头,“往哪儿走?”

  绿灯亮起,在她跨出脚步的那刻,他将她拉回他的怀抱,温暖绵密的体温顿时笼罩了她的全身。

  人流穿梭的街头,红灯停,绿灯走,有人向左,有人向右,有人相聚,有人分离,只有他们久久地拥抱,留在原地。

  “离不开我了么?”他在耳边轻轻问,“那你什么时候才会爱上我?”

  那你什么时候,才会爱上我?

  明明已经过了好几天,但那晚他轻声问出的一句,却一遍遍地在她耳边回响,缠绕心头。

  原来自己还是软弱,战战兢兢如履薄冰,所以才会又一次地退缩。

  一个人站在落地窗前,居高临下地看人间万象。正是一日之晨,对于大多数人而言,又是平常一天的开始,或许有人抱怨工作太忙薪水太少,或许有人因为家庭不睦而无比烦恼……而她,却要感谢上苍依旧能让她看见阳光。

  她忍不住想,他可会对她失望,可会对她失去耐心,认为她是在欲擒故纵,然后渐渐厌倦彼此之间这猜心的游戏?

  他永远都不会知道,她有多么羡慕别的女子,可以站在心爱的人面前勇敢坦荡地告白,被拒绝了,痛哭一场;得到回应,欢天喜地。

  恍惚中,她听到电话铃响,急匆匆地跑过去拿起话筒,耳边响起的是温婉如水的声音。

  “郑姨。”她轻唤。

  “小欢吗?今天是圣诞,听风又有应酬吧?我派人去接你,你到我这来过好吗?”

  “好,谢谢郑姨,一会儿见。”她回答,轻轻挂掉电话。

  “来,尝尝我的手艺。”郑姨笑着往冷欢碗里布菜,“我母亲是扬州人,常做淮扬菜,所以我也被影响了。”

  冷欢尝了一口,不禁赞道:“您这蟹粉狮子头清淡鲜香,嫩而不腻,倒比富春茶社还强上许多。”

  郑姨笑道:“听风也最爱这道菜,以前每逢他放假从大学回来,我总是要给他做。”

  “他读的什么大学?”

  “他没跟你说吗?”郑姨微讶,随即一笑,“也是,这孩子向来不爱招摇,想当初,他是以最高的成绩进的帝国理工数学系,后来毕业时,他的导师千方百计地想让他留校做研究,他硬是回来帮二爷做事了。”

  冷欢咋舌,叶老板果真不可小看,差一点就成了世界上最风骚的数学家。怪不得开个赌场财源滚滚,难道他深知概率统计的奥秘?

  “现在是年底,诸事繁杂,二爷年纪毕竟大了,有时心有余而力不足,所以听风肩上的担子很重,那个赌场,其实不过玩票而已,真正要他操心的,是伦敦这一片。所以这阵子他要是顾不上你,你多体谅他一些。”

  冷欢点头,在梅菲尔区他的住处,他站在窗前俯望指点,她早已被叶独酌的产业而震慑过。

  只是此时听着郑姨的叮嘱,她明白眼前的这慈爱的老人,分明是将她和叶听风看作一对,这让她又尴尬又心酸。

  其实她和他,算是什么呢?恐怕连当事人也说不清楚。

  吃过饭,郑姨领着她在院子里散步。

  古香古色的庭院里,竟栽了一片梅花,此时暗香扑鼻,疏影横斜,在月色下美得动人心魄。

  “那天匆忙,也没时间带你四处转转。”郑姨指着回廊右边一个房间,“那以前是听风的住处,他大学毕业之前,一直都住在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