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个兄弟全都看着他,看得目瞪口呆!他们再也不问了。他们终于知道了,什么是“铁”…

同时,他还告诉了他们一个绝招:中午的时候,把两只脚放在大路上的车辙里,用那被车碾来碾去的、晒热了的扑腾土埋起来,就用这细面样的热土捂好,盖紧实了,埋上它一两个时辰,好好地蒸一蒸烫一烫,脚就不那么疼了,最主要的是,出“铁”快。

于是,在此后的日子里,冯家的“蛋儿们”时常会放下肩上背着的草捆,坐在大路边上,把两只脚伸到车辙里,用热土盖起来“浴脚”…这是一份难得的快乐!把脚“浴”在热土里的时候,那烫烫的温热,那细面一样的柔软,那沙沙痒痒的滑溜儿,还有脚板上慢慢升起来的一丝丝凉气,闭上眼的时候。使他们有了一种酒样的陶醉。多好啊!“浴脚”。在那些日子里,“浴脚”成了冯家“蛋儿们”的最高级的一份享受。“浴”完之后,他们会同时从热土里拔出脚来,先是晾上一晾,而后,你摸摸我的脚板,我摸摸你的脚板,看到底谁的更硬一些。

这叫比“铁”。

是呀,那“铁”慢慢在生长着,可生长着的“铁”里,不时会长出一两个小刺儿,那是蒺藜上的刺儿,有时候那刺儿就断在了肉里,随着“铁”一起生长,会带来些钻心的小痛。这也不要紧,拔出来就是了。拔的时候,又会生出来一些无名的快乐。你想,在肉里掐呀、掐呀的…终于捏出来一点什么,那小痛一下子就去掉了,酥酥的,麻麻的,多了些小痒,这有多好!

父亲的眼皮塌了。父亲的腰也塌了。没有多少年,仪表堂堂的父亲,竟成了一个罗锅子。自从交出了家庭的“外交”权力之后,对于他的行为,父亲从未说过什么。可是,就在他脚上扎了十二颗蒺藜的那一天,正蹲在灶间烧火的父亲,突然从灶火里跑了出来,异样地叫道:“儿子,干啥——哪?”

他竟然用蔑视的目光看了父亲一眼,傲傲地说:“走路呢!”

这话说得太突兀!是具有背叛意义的突兀。这就是他的宣告,面对父亲,这是最直接的一次宣告。行走,就是活法,这是我的方式,我“走”我的。

父亲哑了。那是父亲第一次叫他“儿子”,以后父亲再也不这样叫了。

这年的冬天,下第一场雪的时候,也是他试“铁”的时候。他没有穿父亲做的那种木制“呱哒板”,就那么光着脚走出了家门。雪还在纷纷扬扬地下着,大路上一个人也没有,四周一片寂静,那无边无际的雪白就像是一双双“那种鞋”向他飞来!一天的“那种鞋”!那种鞋(后来他知道那叫“网球鞋”)秋生家的一个亲戚穿过,白色的,粉白,连鞋带都是白的!人家是城里人,来乡下串亲戚时穿在脚上,一走一弹,让他看见了,还有尼龙袜…他就这么在雪地里走着,一步一步地试那“铁”。初时,脚踩下去的时候,雪很暖,甚至是有点烫,温温的烫。可走下去的时候,却绵绵的,竟还有点弹,是有点弹哪。在脚下,那雪肉肉的,热热的,或者就像是热锅里的豆腐,脚成了一把刀,你割它的时候,那一软一软的感觉叫人很舒服,无比的舒服!再走,脚上就有些泥了。这时,他明白了,雪是怕他这双脚了。雪怕他,那脚已经“铁”出来了,雪沾脚就化,它不敢不化。在大冬天里,他的脚彻底战胜了雪!不疼,真的,一点也不疼了,没有一丝一毫的痛感。只是快乐,那是从脚底板上涌出来的快乐,猫舔一样的快乐!那快乐使他产生了强烈的征服欲,他在雪地里大步跑着,一边跑一边嗷嗷大叫,他的叫喊声在旷野里传得很远!而后,他跨过田野,又一步一步走上了河堤,站在河堤上,他的目光望着远处的飞雪,雪在河的南岸挂起了一道倒卷的飞帘,那雪帘在风中曼舞着,此时此刻,他突然就有了飞翔的感觉,一股热流从脚下涌上来,很烫人啊!

那时候,他庄严地说:会有鞋的。

不会叫的蝈蝈笼子

十六岁那年,他终于有了一双鞋。

那鞋是一个叫刘汉香的姑娘送给他的。她这么一送,就送出了她人生的一大遗憾。

刘汉香是村支书国豆的女儿。国豆脸上虽然有些麻子,可国豆女人脸上没有麻子,她不但脸上没麻子,而且是方圆几十里有名的漂亮女人。这女人有个绰号叫“大白桃”,另一个说法叫“十里香”。还有人说,妈的,颍河水再好,也就润在了国豆家。操!润了这畦改那畦,一茬一茬润,净好水儿。老不公平啊!

这刘汉香正是“大白桃”生下的娇女儿。

开初的时候,刘汉香只是一个小毛丫头,秧秧的,也看不出什么。可长着长着,一下子就灿烂了。灿烂得一塌糊涂!于是就有人说,这刘汉香是国豆家的“国豆”!

那时,他并不知道有人在悄悄地注意他,他真的不知道。人已穷到了那步田地,是不敢乱看的。即便是在镇上中学上学的时候,他也从不乱看。你看什么看,看也白看,穷人的眼是很节约的。

早在他上中学之前,“老姑夫”家的蛋儿们已经有自己的名字了。那名字是县上来人普查户口时,由一位以工代赈的老私塾先生给起的,那老先生拈了拈胡须,一时文兴大发,信笔写来,在户籍上:老大钢蛋为冯家昌;老二铁蛋为冯家兴;老三狗蛋为冯家运;老四瓜蛋为冯家和;老五孬蛋为冯家福。而后,老先生用小楷毛笔一人给他们写了一个纸片,上边批着他们各自的名字,老先生说:“记住,这是‘官称’!”

可这些“官称”在村里并没有人叫,人们不习惯这些“少天没日头”的东西,它显得太雅了些。在村里,该什么“蛋儿”还是什么“蛋儿”。只是到了后来,当他们一个个离开村子的时候,这些“官称”才成了他们的名字。

那片高粱地是他命中的一个契机。

那是暑期后的一个下午,他照例背着铺盖卷到镇上中学去报到。秋了,青纱帐已经长起来了,那无边的熟绿从田野里一秧一秧地爬出来,把路罩得很细,走在路上,人像是淹没在那一坡一坡的旺绿里,到处都是秋熟的腥热,到处是孕育中的腻甜,风一溜儿一溜儿地从庄稼棵儿的缝隙里顺过来,脚下的土也仿佛已熟到了老的程度,一乏一乏地碎,就像是坍了身的面瓜。在青纱帐的掩护下,路过玉米地时,他还偷掰了几穗嫩玉米,那时粮食总是不够吃,能啃上几穗玉米,晚饭就省下了。当他揣着几穗偷掰的玉米猫着腰穿过玉米田,来到一片高粱地的地边时,他眼前一亮,突然站住了——

面前有一双鞋!

那是一双“解放鞋”。这种鞋是部队的军人才有资格穿的,还是双新鞋。

那鞋就放在高粱地的地边上,看上去新崭崭的,像是没有下过脚的样子。他两眼望着那鞋,迟疑了一下,心里说,有这样的好事吗?他抬起头来,侧耳细听着高粱地里的动静。高粱就要熟了,铁红的穗头一浪一浪地在风中摇曳,那刀叶沙沙地响着,响得很有规律。风停的时候,就静下来,静得默,静得文气。看来,高粱地里没有人,真没有人。东边是红薯地,西边是玉米田,红薯地里显然没人,玉米田也不像有人的样子,那么…是谁的鞋呢?路人掉下的?也不大像。那鞋整整齐齐地摆放在他面前的地上,就像是专门为他预备的。这么一想,他笑着摇了摇头,不会,世上绝不会有这等好事。他围着那双鞋转了一圈,心里七上八下的,很诱人哪。最后,他禁不住拍了拍脚上的土,把脚伸进那鞋里试了试,他妈的,还正合适呢!

天晴朗朗的,云淡淡走,四周寂无人声,面前有一双鞋…然而,万一呢?万一要是谁脱在这里的,你这边刚要走,那厢又被人叫住了,多丢人哪?!算,算了。不就一双鞋吗?再说,他光脚习惯了,猛一穿鞋,还真有点别扭,挺不舒服的。于是,他把已穿在脚上的鞋重新脱下来,在地边上摆好,这才背着铺盖卷去了。

突然,身后传出了“咯咯——”的笑声!那笑声就像是晴空里的一声霹雳,又像是从布袋里撒出来的一只母鸡,还像是从牛脖子上甩出的一串铃铛,既突兀又脆火!紧接着,又是一声爆豆:“——家昌!”

他的脸“扑棱”就红了,就像是被人当场捉住了似的,心里很“贼”。他对自己说,上当了吧?上狗日的当了。别回头,走,往前走!

谁知,他刚走了没有几步,就听见身后一声断喝:“冯家昌,你站住!”

他站住了,慢慢地扭过头来,也就在一瞥之间,他看到了立在眼前的一抹粉红。在这一抹粉红的后边,是漫无边际的绿色,那绿色正是因了这一抹红色而疯狂,庄稼地里突然就有风了,高粱和玉米都舞动着,那叶子一刀一刀地飘逸!他把头勾下去了。

那是一个女生!

十六岁,是一个充满幻想的年龄,眼前站着一个女生,鲜艳得叫人不敢看。他也就不看了,有汗!

刘汉香跳跳地来到他的面前,笑着说:“家昌,把鞋穿上,那是我送给你的。”

刘汉香,这名字是他熟悉的,可以说非常熟悉。他们在一个教室里坐了六年,而后又一同考上了镇上的中学。然而,人家是支书家的女儿,是国豆家的“国豆”,跟他不是一路人。所以,虽然同坐在一个教室里,却坐得陌生,他从未跟她说过话。况且,在中学里,他也是被人耻笑的对象,人家都叫他“赤脚大仙”。

他站在那里,默默地摇了摇头。他不穿,他不会穿的。

刘汉香轻声说:“真的,真是送给你的。这么多年,我一直看你打赤脚,你…这鞋是我从我哥那里要来的,我哥复员了。穿上吧。”

他很干脆地说:“我不穿。”

刘汉香说:“你敢!”

他扭头就走,心里说,有什么敢不敢的?

刘汉香气了,跺着脚说:“冯家昌,你听着,你要是敢走,我就喊了——”

他站住了,觉得很好笑。他说:“你喊吧。你喊什么?”

刘汉香怔了片刻,突然说:“我喊——我喊你偷玉米棒子!你试试,我只要喊一声,立马就把你…”

顿时,他明白了,她一直跟着他呢。她是支书家的女儿,她要是真喊了,就真能把他捆起来…他愣愣地站在那里,好半天不说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