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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
后来,东哥又通过林倩倩来找我吃饭,慢慢地,我们又变成了单独吃饭。
我明知道不应该陷进去,却还是不由自主地答应了他每次的邀约。也许是因为和他在一起,我不再是鞋厂里做着机械的、流水线工作的女工,
而是一个能没有任何负担去表达自己想法的女人吧。没错,我从他身上,第一次享受到被尊重、被爱慕的感受,第一次感觉到自己是个女人。慢慢
地,我能听懂他那一口拗口的粤语了,甚至还跟着他学了几句简单的英文。他什么都愿意教我,我也什么都愿意学。在我的心里,已经默默地把他
当成自己的“男朋友”了。
也正是因为有这种恋爱的心理预期,在一次饭后,我们自然而然地就做了那种事情。那一次,我哭了,原来我反感那种事情,是因为张奇没有
把我当成人过。而东哥,他对我那么尊重、那么珍惜,给了我从未有过的感受。林倩倩说得对,东哥就是我要找的男人。
东哥说,他不忍心看我那么辛苦,提出让我从鞋厂辞职,他包了一间旅馆房间给我住,比鞋厂宿舍环境要好得多。我平时的开销用度,都是他
定期给我。他在工作不忙的时候,会来陪我。陪我吃饭、陪我聊天、陪我逛街,还会送我很贵的化妆品和衣服。
东哥是做销售生意的,他说就是想办法从香港那边运过来一些日常用品,然后高价卖掉,不需要缴关税的那种。后来我知道,那叫“走私”。
东哥和我说过很多他生意上的事情,我觉得很新奇,很有意思,甚至也憧憬着自己以后可以参与东哥的生意,做个“销售”之类的工作,就像——
就像是开“夫妻店”。总之,那几个月的时间,我过得很好,就像是活在一场美梦里。
直到几个月之后,东哥找我聊天,给了我一大笔钱,有1000块,他说我们的缘分已尽,让我以后不要再找他了。我当时都蒙了,他连抛弃我的
话,都说得那么彬彬有礼。
东哥走后,我在空荡荡的旅馆房间里,呆坐了一整天。
我捏着那厚厚一沓钱,突然有一种感觉,自己和林倩倩的工作又有什么不同呢?
不,我的内心极力地否认着这个想法。我只是“失恋”了。东哥对我,肯定是不同的。我试图在回忆里寻找所有他爱我的证据,却越想越觉得
苍白无力。
这是我第二次感到万念俱灰。
4
我也考虑过自己今后的日子,虽然1000块钱能生活很长时间,但是我总不能无所事事、坐吃山空啊。重新回到鞋厂呢?我不愿意去想。那种吃
苦却赚不到几个钱的日子,我恐怕是回不去了。
在悲伤的季节里,还是林倩倩陪着我。她陪我骂东哥,说男人没有一个是好东西。她陪我去逛街,给我买最新款的口红。她陪我半夜不睡觉,
喝光了大排档的廉价啤酒。她是一个活生生的、热腾腾的女孩子,虽然总是没心没肺,对我却也总是掏心掏肺。她又一次问我,要不和她一起去做
她的工作?我还是拒绝了。
好在,失恋的日子不算太久。
因为我很快有了第二个“男朋友”。和东哥相比,他可能没有那么体面、那么尊重我,但他至少是把我当成一个平等的人来对待的。他说他是
跑运输的,其实我觉得,他应该就是东哥的“下线”吧。他也给了我不算太奢靡,但足够富裕的生活。我们发展得很快,他也会和我讲他工作上的
事情,也会陪我吃饭、逛街。几个月以后,他也给了几百块钱,说是“和平分手”。
我的生活,似乎按下了重播键。
但这一次,我并不悲伤,我甚至开始主动寻找下一个“男朋友”了。
后来我有过很多“男朋友”,做什么行当的都有,在一起的时间有长有短,有时能处几个月,有时就是短短几周。有的对我很是尊重,有的也
会和张奇一样对我打骂蹂躏。有的抛弃了我,有的也被我抛弃。不过我都见惯不怪了,也没有什么负担。因为我也有了选择权,我也有了说“不”
的权力。
这些人的相同点是,“买断”我们关系的时候,总会给我或多或少的金钱。这些钱,都被我存进了存单。看着存折上越来越大的数字,我的内
心开始满足,我也越来越有安全感了。我甚至开始计划未来的人生:等我攒够了一大笔钱,我就去开个小店。那时候,即便没有“男朋友”,我也
可以过得很好。
人在顺境的时候,总是容易忽略一件事:眼前的一切,并不是理所当然的。
大城市永远有那么多的新面孔。更年轻的,更漂亮的,更天真的,更大胆的。
林倩倩做的这个行当的竞争是越来越激烈了,她的空闲期也越来越多。我的情况也差不多,“男朋友”也不那么好找了,空档期也越来越长。
我们不能一直住在漂亮的旅馆里了。有时候林倩倩接活回来,身上多了瘀青,我也没敢说什么,以前不接的烂活,她现在也不挑了。我心里也很害
怕,再这样下去,恐怕不仅开店的梦想泡汤,之前好不容易存的钱,也不得不拿出来做开销了。我们俩兜兜转转,又要回到原点吗?
过年前,南方的天气也转凉了。
我们俩“厮守”在寒冷的廉租房里,一个多月没有收入了。林倩倩有天回来,突然说转运了,要给我介绍新的“男朋友”。于是,她就带着那
位姓黄的老板和我一起吃饭。吃饭的时候,黄老板夸夸其谈,和我们说了一大堆他做生意的事情。这个时候的我,早已不是啥都不懂的乡下妹了。
他一说,我就知道,他就是一个销赃的。虽然没啥稀奇的,但是关于销赃工作的故事,也还是蛮有吸引力的,而且说不定会帮助我以后经营小店,
所以我也假装出捧场的样子,听得蛮认真的。
饭后,黄老板提出让我和林倩倩一起陪他去旅馆。其实,这么“猴急”的“男朋友”我是见过的,但是提出“一拖二”的,还是第一次遇见。
毕竟,我从来没有打心里认可我和林倩倩是做一样工作的人。所以,我正准备拒绝,却看见林倩倩使劲朝我使眼色,似乎有什么重要的隐情。
我居然,就点头了。
后来我才知道,在我对黄老板的生意经感兴趣的时候,林倩倩的兴趣是黄老板包里的现金。她悄悄估算了一下,老板包里的现金数量是5000元
,而林倩倩的一晚上,只值20元。
要完成250单生意,才能赚到这么多啊!林倩倩这么给我算的时候,眼睛都发直了。
我以为她的意思,是让我套牢这条大鱼。没想到,完事之后,黄老板呼呼大睡,而林倩倩穿着完毕、摇晃着手中的一沓人民币,暗示我赶紧开
溜,我才知道,她这是老毛病又犯了。
其实,钱哪有那么好偷?
我们刚刚拉开房门,黄老板就醒了。他暴跳如雷,把林倩倩按在了茶几上。我看着林倩倩越来越紫的面颊,一股热血就冲上了脑袋。她可是我
唯一的姐妹,我不去救她,她就死定了。所以,我抡起烟灰缸,打了老板的头。其实那一下,应该不重,因为老板很快转过身来,捂着头要来掐我
。烟灰缸在地毯上弹了几下,落在了林倩倩的脚边。林倩倩此时已经回过神来,拾起烟灰缸也向老板的头上砸去。
不是一下,而是好多下,一下,一下,直到血迹溅得地毯上到处都是。
5
我们从旅馆逃了出来。
一路上,我们面无表情,假装闻不到鼻腔里满溢的血腥味。直到找到一个僻静角落躲起来,我们才知道什么是害怕。林倩倩往我的怀里缩,像
个孩子一样搂住我。我也搂住她,嗅着彼此身上新鲜而刺激的死亡气味。我们冷静下来,试图用瓜分那5000元来稳定自己的情绪,可是颤抖的手暴
露了我们彼此的心情。我们商量着该如何是好,杀了人,广州肯定待不下去了。这么多年听故事得来的阅历让我知道,如果我们去其他城市,因为
我们的外地口音,人生地不熟,更容易被公安注意到。所以,逃回老家,在熟悉的环境里隐姓埋名,才是最稳妥的。
我们用最快的速度逃回了龙番市。回来了,才知道家乡的好。这里有熟悉的街道、熟悉的口音和空气中熟悉的味道。广州的一切都宛如隔世。
我感觉像是甩掉了一个沉重的包袱,因为这里没有人会知道我的过去。
我们在城里一个小旅馆,开了一间房间,旅途劳累,林倩倩很快睡熟了,而我则始终睁着眼睛。我们窝在房间里,低调地过了几天,没听到什
么风声。林倩倩开始放松下来,庆幸龙番离广州那么远,庆幸自己又一次逃离了是非之地,又可以开始了。她大胆地出门去,说要看看有什么事情
可做。我则没有那么乐观,每天静静地躺在房间里思考下一步打算。
一个月的时间里,我渐渐捋顺了思路。
如今我已经有1万多块钱的存款,足够开一个小卖部了。不过回到龙番,难免会遇到熟人。为了避免以后被张奇骚扰、拖累,在开小卖部之前
,我得撇清和他的关系。我先要说服我爸同意我离婚,然后和张奇谈判,给他一笔钱,让他也同意离婚。他们都同意了,我准备资料、办手续也就
会快很多。等这一切办妥了,我就去开店。不过,我也不能在我们村开店,否则以张奇的性格,即便离婚了他也会纠缠不休。毕竟,赌博成瘾的人
,什么事都做得出来。隔壁几个村都是不错的选择,生活习惯、口音都一样,且村与村之间人员流动很小。这就是那些老板经常说的“灯下黑”吧
。
我正沉浸在筹谋打算中的时候,林倩倩却苦着脸来找我要钱了。
我几乎惊掉了下巴。当初黄老板身上那5000元,我们一人分了一半,再加上她以前存的私房钱,这可是天文数字啊,一个月的时间,不至于全
给花光吧?在我的再三追问之下,林倩倩特别不好意思地承认说,自己是去赌博输了。
晴天霹雳!她明明知道我痛恨赌博,也知道我和张奇的事,她怎么就沾上了赌瘾?林倩倩哭着抱着我说,她一闲下来就会想到那天杀人的事,
一害怕就想找点事儿干,不知不觉就陷进去了,她不是故意的,她是上当受骗,她赌咒发誓,还完这笔赌债,以后绝不会再沾赌博!
她哭得那么厉害,我也心软了。我把身上的几百元给了她,也把我的打算全告诉了她,千叮咛万嘱咐,让她耐住性子,等我处理完我的家事。
等一切尘埃落定,我们俩可以一起开店,一起生活,再不用担惊受怕。
因为不想去家里过年,大年初七,我才独自去了金村。
父亲老了许多,还是那么不爱说话。他对我的出现并没有表示出激动,也没有询问这几年我去了哪儿,他收下了我给他买的日用品,却对我的
离婚提议不置可否。我始终看不懂他这个人,但我也不再需要顺着他的意思生活了。
张奇变化更大,再也不是“纨绔子弟”的形象了,因为这5年中,他父母双亡,而他坐吃山空,早已经家境败落了。这对我来说,是好事,对
付一个处境窘迫的赌鬼,可能只需要更少的钱就可以将他说服。
我忘记隐藏手腕上的金镯子,张奇和我说话的时候,一直盯着我的金镯子发呆。他咧着嘴,提出了一个天文数字——2000元。我心中顿时一阵
暗喜,这笔钱只是我存款的少部分,我完全给得起。不过,我不能轻易答应他,因为在他的心中,这可能是我无法企及的数额。我做出了为难的样
子,让他少一点。他则一脸得意地说一分也不能少。
我决定花上一段时间,和他讨价还价,毕竟即使是开店,最好也等到春暖花开的时候。谈判到最后,哪怕只便宜100块,也要让他觉得得来不
易,让他觉得我是付出了倾家荡产的代价,这样就不会再纠缠我家了。所以我做好了用一两个月来消磨张奇的打算。
金村交通不便,回程我选择绕路,经过了蔡村。蔡村的主干道旁有一排不算太破旧的民房,在广州,他们管这样的房子叫门面房。有一间房子
的门口贴着租赁的告示,吸引我停下了脚步。蔡村这个地方不错,背靠大山、面向大湖,风景秀丽。而且蔡村和金村之间好像没有太多的人员流动
。我想,说不定以后这里就是我的栖息之地了。尤其是这条大路,是通往金夏镇的大路,在这里开店,一定生意不错。而且在谈判期间如果每天都
要这样翻山越岭地往返于城里和村里之间,太累了。
也许这一张租赁告示,就是冥冥之中的天意吧。
价格很公道,而且家具设施齐全,我几乎没有考虑,就租了下来。房间里有点脏,我一边打扫着卫生,一边规划着以后如何把房屋结构改造成
小卖部的模样,再想办法通上电。就在我进进出出的时候,我居然看到了一张似曾相识的面孔。
这张似曾相识的面孔更是在一瞬间绽放得像花朵一样,他跑过来喊道:“金苗?”
我想了起来,这是我儿时的玩伴,金万丰。
这么多年没见,他看上去还是斯斯文文的,和小时候一模一样。他身边带着一个十二三岁的孩子,一副顽皮的样子。我心想,这孩子岁数不小
,难不成金万丰早早就结婚生子了?
金万丰让孩子自己去玩,然后和我聊了很久。他说那孩子叫小羽,是他姐姐的孩子,而他来蔡村也是因为小羽跑到同学家里来玩,他来找孩子